关于开展2023年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学旁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新视野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834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理工学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实施细则》,推进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学旁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校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由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牵头开展,日常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与文化建设科承担。

2.由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对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巡学旁听。 

二、工作内容 

1.集体学习研讨情况。巡学旁听人员全程参加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重点了解是否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是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是否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 

2.日常学习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个别交流等方式了解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平时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学习成果转化以及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情况等,重点查阅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等。

3.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以适当方式检测被巡学旁听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应知应会内容情况。 

4.巡学旁听人员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

三、工作要求

1.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制定年度巡学旁听安排表(附件1),明确对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时间,原则上每个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被巡学旁听一次。 

2.根据年度巡学旁听安排表,被巡学旁听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于集体学习研讨前10天向党委宣传部报备学习方案。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备更改方案。 

3.巡学旁听结束后,巡学旁听人员填写《江苏理工学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评价表》(附件2),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意见建议。 

四、结果运用

1.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学旁听二级党组织反馈巡学旁听结果。 

2.巡学旁听结果作为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 

附件1:2023年上学期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安排表.docx

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评价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