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近日,教育部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 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3〕3 号),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及组织开展全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引导广泛师生积极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会同司法、检察等部门切实组织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营造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成长》歌曲传唱活动,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12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宪法卫士管理员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相关页面首页推送展示。
三、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4日(星期一)9:00—10:00在北京设主会场,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分会场,通过普法网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请各基层党组织安排学生通过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伴我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等总结材料(含图片、照片、视频等)于12月10日17: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蒋相杰,联系电话:3044,电子邮箱:2023500115@jsut.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