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员工与校友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更加鲜明地塑造我校整体的品牌形象,现将规范使用学校标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出版物等文宣品的制作。
2.用于相关活动展览展示、设施设备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会务用品的制作。
3.用于相关活动的背景板、标牌、横幅、彩旗等环境布置品的制作。
4.用于相关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手提袋、文化衫等文创纪念品的制作。
5.用于课件、PPT模板、各种档案、科室门牌、楼内宣传橱窗、录取通知书、各类荣誉证书、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等各种宣传资料和物品。
二、使用要求
1.学校标识系统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学校标识进行及时清理、更正,并加强监督检查。
2.为方便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正确使用学校标识,请在学校官网“学校概况”-“识别系统”版块中自行下载相关图片资料,并注意保存。
3.学院院旗旗杆5米,院旗使用2号规格旗,旗面长2.4米,宽1.6米。院旗由学院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制作,并交由新闻中心审核、备案。
4.学校标识系统作为学校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将学校标识用于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性活动。
学校标识系统是学校的标识和象征,体现着学校的精神和文化内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校标识系统的规范使用。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合署)
2022年10月30日